第一条 为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ღ✿,保护军事设施安全ღ✿,保障军事设施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ღ✿,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ღ✿、行政法规ღ✿,结合本省实际ღ✿,制定本条例ღ✿。
第三条 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ღ✿,遵循分类保护ღ✿、确保重点ღ✿、军地协同的方针ღ✿,统筹兼顾经济建设ღ✿、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ღ✿,促进军事设施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ღ✿。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按照各自职责ღ✿,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ღ✿。对于军事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的ღ✿,需要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的军事设施保护需求ღ✿,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军事机关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予以落实ღ✿。
设有军事设施的地方ღ✿,乡镇人民政府ღ✿、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军事机关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ღ✿,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ღ✿。
第五条 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ღ✿、指导ღ✿、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ღ✿,建立健全军地会商ღ✿、军警民联防联动等工作机制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和同级军事机关主管部门作为负责军事设施保护的日常办事机构ღ✿,履行跨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等职责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防动员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政府部门和地方有关单位ღ✿,同级军事机关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军队部门和单位ღ✿。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ღ✿、工业和信息化ღ✿、公安ღ✿、自然资源ღ✿、生态环境ღ✿、住房和城乡建设ღ✿、交通运输ღ✿、水利ღ✿、农业农村ღ✿、商务ღ✿、文化和旅游ღ✿、应急管理ღ✿、外事ღ✿、无线电管理ღ✿、林业ღ✿、海洋渔业ღ✿、广播电视ღ✿、保密以及国家安全ღ✿、海事ღ✿、通信管理ღ✿、民航监管九洲酷游ku官网登录ღ✿,ღ✿、海警等有关部门和机构ღ✿,按照职责分工ღ✿,依法承担军事设施保护职责ღ✿。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统一的原则ღ✿,做好军事设施保护经费保障工作ღ✿。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军事设施保护教育ღ✿,将军事设施保护知识纳入培训ღ✿、普法宣传内容ღ✿,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和保护军事设施的法治观念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ღ✿、危害军事设施ღ✿,非法提供军事设施秘密或者以窃取ღ✿、刺探ღ✿、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军事设施秘密ღ✿。
公民ღ✿、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ღ✿、危害军事设施ღ✿,非法提供军事设施秘密或者以窃取ღ✿、刺探ღ✿、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军事设施秘密的行为ღ✿,有权进行制止ღ✿、检举和控告ღ✿。有关部门收到检举和控告后ღ✿,应当及时依法处理ღ✿,并为检举人ღ✿、控告人保密ღ✿。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ღ✿、单位应当统筹经济建设ღ✿、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需求ღ✿,对军事设施予以保护ღ✿。
有关军事机关和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必要时应当将军事设施的保护范围ღ✿、保护需求告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ღ✿,有关人民政府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军事设施有关资料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ღ✿。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下列事项ღ✿,应当按照规定在规划报批ღ✿、项目选址ღ✿、活动审批前书面征求有关军事机关意见ღ✿:
(二)毗邻军事设施安排改变地形地貌ღ✿、影响电磁环境ღ✿、开发地下空间ღ✿、开辟旅游景点ღ✿、安装探测监控设施等可能影响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建设项目ღ✿;
对前款事项可以通过军事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和同级军事机关主管部门书面征求有关军事机关意见ღ✿。被征求意见的军事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反馈ღ✿。
征求意见未达成一致的ღ✿,由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协调ღ✿,必要时组织评估ღ✿;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的ღ✿,报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协调处理ღ✿。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建设项目或者开辟旅游景点ღ✿,应当避开军事设施ღ✿。确实不能避开ღ✿,需要将军事设施拆除ღ✿、迁建或者改作民用的ღ✿,由省人民政府和战区级军事机关商定酷游KU游ღ✿,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ღ✿。
军事设施报废ღ✿、迁建或者改作民用ღ✿,原设施占用的土地军队不再使用ღ✿、保留的ღ✿,军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按照《军用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报批后向地方转移ღ✿。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军事机关和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军事设施周边的风险排查ღ✿、监测预警ღ✿、信息通报ღ✿、联防联控等突发事件应对机制ღ✿,加强对自然灾害ღ✿、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防范ღ✿,提高预防和应对能力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同级军事机关按照国家规定酒井彩名ღ✿,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军事设施保护情况ღ✿,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ღ✿,督促限期整改ღ✿,并将重点问题和整改措施列入本级人民政府督办事项ღ✿。
第十五条 禁止航空器进入空中军事禁区ღ✿,禁止航空器在陆地ღ✿、水域军事禁区上空低空飞行ღ✿,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除外ღ✿。
军事禁区ღ✿、军事管理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上方的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制空域ღ✿,未经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ღ✿。
对空中不明情况和航空器违规飞行的ღ✿,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可以依法采取有关措施ღ✿,并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ღ✿、国家安全机关等有管辖权的机关ღ✿。
第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样式为军事禁区ღ✿、军事管理区设置标志牌ღ✿,在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外沿设置安全警戒标志酷游KU游ღ✿。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发现标志牌ღ✿、安全警戒标志损坏的ღ✿,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政府予以维护ღ✿。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可以在划定陆地ღ✿、水域军事禁区范围的同时ღ✿,在禁区外围划定安全控制范围ღ✿:
第十八条 划定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应当根据军事禁区内军事设施的性质ღ✿、地形和当地经济建设ღ✿、社会发展情况ღ✿,按照尊重历史ღ✿、确有必要的原则酷游KU游平台ღ✿,ღ✿,尽量控制在最小地域ღ✿。军事禁区外沿与军事管理区相连的ღ✿,可以不再划定外围安全控制范围ღ✿。
第十九条 在陆地ღ✿、水域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ღ✿,居民可以照常生产生活ღ✿,但是不得进行爆破ღ✿、射击ღ✿、烧窑ღ✿、烧荒等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ღ✿。
在陆地ღ✿、水域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探矿ღ✿、采矿ღ✿、采石ღ✿、挖砂ღ✿、采伐林木ღ✿、设立通信设施等活动和项目建设时ღ✿,不得危害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ღ✿。
第二十条 禁止占用军用港口ღ✿、码头的进出航道设置浮筏ღ✿、网箱从事水产养殖活动以及设置定置网从事捕捞活动ღ✿。
在水域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可以从事水产养殖ღ✿、捕捞或者其他活动酷游KU游ღ✿,但不得妨碍军用舰船的行动ku酷游游戏官网ღ✿。
第二十一条 非军用船舶进入军用港口ღ✿、码头ღ✿、锚地紧急避险ღ✿,应当及时向军事设施管理单位通报ღ✿,按照指定位置临时停靠或者锚泊ღ✿,并在危险解除后及时离开酒井彩名ღ✿。避险船舶上的人员应当遵守军事设施管理单位规定ღ✿,不得对军事目标进行摄影酷游KU游ღ✿、摄像ღ✿、录音ღ✿、勘察ღ✿、测量ღ✿、定位ღ✿、描绘和记述ღ✿,不得擅自上岸活动ღ✿。
第二十二条 对没有划入军事禁区酷游KU游ღ✿、军事管理区的作战工程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护ღ✿,并可以接受军队团级以上管理单位委托ღ✿,签订委托保护协议ღ✿,定期组织检查ღ✿,确保作战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没有划入军事禁区ღ✿、军事管理区的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设置界线标志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ღ✿、移动或者损毁界线标志ღ✿。
(二)在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钻探ღ✿、挖砂ღ✿、取土ღ✿、采矿ღ✿、采石ღ✿、爆破ღ✿、栽种深根植物酒井彩名ღ✿、倾倒腐蚀性物质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ღ✿、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ღ✿,修建建筑物ღ✿、构筑物ღ✿;
(三)在架空线路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ღ✿、构筑物ღ✿,种植竹木酒井彩名ღ✿,烧窑ღ✿、烧荒ღ✿,堆放谷物ღ✿、草料ღ✿、垃圾ღ✿、矿渣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其他影响线路安全的物品ღ✿;
(四)在海域水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挖砂ღ✿、钻探ღ✿、打桩ღ✿、抛锚ღ✿、拖锚ღ✿、张网酒井彩名ღ✿、养殖或者其他可能破坏海域水下管线安全的海上作业ღ✿;
管线安全保护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ღ✿、《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ღ✿、法规的规定执行ღ✿。
第二十四条 在军用管线附近进行建筑ღ✿、道路酒井彩名酷游KU游ღ✿、桥梁ღ✿、水利ღ✿、农田建设以及架设线路ღ✿、敷设管道等施工活动ღ✿,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军用管线管理单位的意见ღ✿。对可能危及军用管线安全的ღ✿,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军用管线管理单位制定保护方案并采取技术防范措施ღ✿,军用管线管理单位指派专门人员现场监督ღ✿、指导施工ღ✿。
第二十五条 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已存在不超出机场净空标准的高大建筑物ღ✿、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有关单位设置飞行障碍标志ღ✿、航空障碍灯并保证其正常工作ღ✿。
(五)燃放烟花ღ✿、焚烧秸秆ღ✿、垃圾等排放大量烟雾ღ✿、粉尘ღ✿、火焰ღ✿、废气ღ✿,可能影响飞行安全和机场助航设施使用效能的行为ღ✿;
第二十七条 在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以下简称军用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安排建设项目ღ✿,对军用电磁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ღ✿,应当按照规定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ღ✿;有关部门审批和验收军用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ღ✿,应当审查发射ღ✿、辐射电磁信号设备和电磁障碍物的状况ღ✿,按照规定办理建设或者使用许可手续ღ✿。
第二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ღ✿、玩忽职守ღ✿、徇私舞弊的ღ✿,依法给予处分ღ✿;构成犯罪的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

